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无效 款项可以退还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那么,未成年人打赏有效吗?
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无效可退还
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态度是:无效。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 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条规定虽然以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但“举重以明轻”,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们来说,因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二是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本条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未成年人打赏涉及众多平台
黑猫投诉收到了不少关于未成年人打赏的投诉,涉及众多平台:网易云直播、爱奇艺、抖音、快手等都又相关投诉,而打赏金额大多在上万元。
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网易云直播打赏,主播多次诱导要其打赏,并在知其是学生的身份后继续聊天要打赏,其中不乏暧昧的字眼。涉及金额70000有余。家长收到花呗还账信息后才知情的,客服让上传资料,资料已经上传三四天了,未给答复,希望尽快解决。
孩子(11岁)于2020.3-4月在爱奇艺平台打赏游戏主播。经过多次沟通,爱奇艺审核通过明确同意确是孩子打赏。但打赏的3万块钱有一部分已经打到了主播的公司,让我们自己去联系四川海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退款。但是四川海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一个月来,拒绝与我联系,拒绝退款,拒绝承认法律。
对于未成年人打赏你们怎么看?
来源 | 综合央视新闻、黑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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