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宝客服打电话通知坚持认为,收件人提供了联系人姓名。下面是我下单页面。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这是买家收件信息,只有收件地址和收件人虚拟手机号

买家周末下班时间下单,收件信息中只有收件地址和收件虚拟收件号,没有收件信息。卖家向买家索要收件人信息时,买家恶语相向。随后撤销订单并投诉卖家不发货。淘宝平台据此判定卖家没有按规定时间发货,客服解答理由,“根据买家留的收货地址进行打单就可以了呢 若是您要求买家提供真实信息导致没有发货 投诉是会成立的呢”。根据国家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国邮政《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十四条,寄件人需要提供收件人地址 电话 以及姓名等完整内容。淘宝客服判定理由实在难以让人信服。此外商品下面买家须知也告知,下单前需要向卖家确定商品价格,买家也没有进行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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