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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朴朴超市


昨天购买的牛奶添加购物车的时候提示生产日期是八月九号,收到的商品提示是八月五号的,十九号就到期了,属于临期售卖没有任何提示!联系了在线客服沟通后表示退款一半的钱。今天早上起来喝牛奶发现喝的牛奶里有点块状的颗粒,后续把牛奶倒在东方树叶茶里明显看到很多白色絮状的东西,,后续打开另一瓶牛奶,冲泡了其他的粉状饮品,依然很多白色的絮状物,明显就是变质坏了!从昨天收到商品到早上一直都放在冰箱冷藏,说明本身的商品就是有问题的!联系客服说退货退款,对消费者造成的身体和精神并未进行任何的补偿!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148,现在我要求按食安法对我进行相应的赔偿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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