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取消航班,拒绝客户合理诉求

- 17375237010
- 南航客户服务中心
- 售后服务欠缺,未履行合同
- 改善服务,承担客户部分损失
- 685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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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南方航空公司,未履行合同,取消航班,拒绝客户合理诉求。现要求南方航空公司退订机票,并承担客户部分损失:南京至长春机票差价685元,另外:本人自愿放弃打的费用120元,以及时间成本的赔偿。 本人订购2024年8月12日南方航空CZ6623,南京至长春,原定8月12日19:05从南京禄口机场起飞,后多次通知延误,8月13日凌晨2:20南方航空公司通知取消航班。 本人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南方航空客服,并提出诉求。 诉求一:告知航班取消后的安排,如有其他航班代飞,告知起飞时间,南方航空不能给出明确起飞时间。 诉求二:由南方航空给调换机票,保证本人在8月13日12:30前到达长春即可。南方航空回复无法满足。 诉求三:本人自行购买机票,南方航空公司补齐差价即可。客服答复会记录并上报处理,后多次沟通,南方航空公司以公司无相关流程为由,拒绝客户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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