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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特来电官方


2024年1月24号,我到汉中市龙头山景区停车场内特来电充电桩充电,充电时长57分58秒,充电费用28.79元,总共停车时长177分44秒,特来电收取我占位费17.93元。那天下大雪,停车场充电的根本就没有几辆车,而且到景区上山下山最快得2小时,所以说每辆在这个停车场充电的电车都要被特来电收取高额的占位费,这属于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我多次找特来电公司售后,都不予解决问题,明确表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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