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商品质保期内反复出现质量问题

正义喵 发布于 2024年10月25日 16:43
  • 17376908815
  • 抖音
  • 抖音商城
  • 质保期反复出质量问题
  • 退货退款
  • 98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11-12 10:54:08

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抖音
申请完成投诉 11-07 10:53:59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您好,您的问题已于10.28日作出答复,请您参考该答复内容,如有其他疑问,您也可以拨打官方客服电话950***进行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抖音
回复 11-07 10:53:55

已隐藏内容


正义喵 补充投诉 10-28 17:25:59

商家在商品交易后单方面宣布售后有关条款,商品在保质期内反复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购买用户多次受损,受损额度已经超过购买商品本身的额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由此可见,因商家出卖的商品在保质期反复出现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出卖人(商家)承担,而不应该由买受人(用户)承担。


正义喵 补充投诉 10-28 17:25:39

商家在商品交易后单方面宣布售后有关条款,商品在保质期内反复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购买用户多次受损,受损额度已经超过购买商品本身的额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由此可见,因商家出卖的商品在保质期反复出现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出卖人(商家)承担,而不应该由买受人(用户)承担。


正义喵 补充投诉 10-28 17:24:26

商家在商品交易后单方面宣布售后有关条款,商品在保质期内反复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购买用户多次受损,受损额度已经超过购买商品本身的额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由此可见,因商家出卖的商品在保质期反复出现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出卖人(商家)承担,而不应该由买受人(用户)承担。


抖音
申请完成投诉 10-28 13:39:04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您好,经核查,平台已致电您,换新+补偿运费,暂时无法满足您的诉求,抱歉未与您达成一致,给您带来的不便非常抱歉,感谢您的反馈,祝您生活愉快。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抖音
回复 10-28 13:39:00

已隐藏内容


抖音
回复 10-25 17:39:05

已隐藏内容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10-25 17:19:18

已分配商家 抖音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10-25 17:19:18


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10-25 16:43:23

我于2023年2月底下单购买一对车用LED灯泡,于2023年3月7的收到并安装使用,商家承诺质保3年!2024年4月初,LED灯泡不能正常工作,经与商家协商后更换了一对灯泡,但是更换后的灯泡10月初又坏了。因商家产品在质保期内两次出现质量问题,两次更换给我造成超过100元的损失(采购新品才98元),质保期内反复出现质量问题,要求退款!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8204

累计有效投诉25696059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