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拖延处理迪奥套盒退款,消费者权益受损

- 17377799131
- Dior迪奥
- 响应时间长,客服态度差,退货不退款,未履行7天无理由退款
- 退货退款,改善服务
- 858.5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Dior迪奥


我在11.11日于京东购买了迪奥套盒,之后就长达十天的售后,京东不给我退款也不告知我理由,导致这十天我一直在给京东打电话,工作效率极其低下,态度十分敷衍。直到今日11.24日,快递站点才反馈给我京东认为我化妆品已经拆封,虽未使用但不予退款。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7天无理由的退货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5号) 第7条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出更优承诺的,应当遵守。" 3.《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修订)》 第八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我的诉求:能够退货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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