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网涉嫌消费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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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认购买增值服务,霸王条款,涉骗,强迫消费,虚假宣传
- 速处理,退款,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公平给出解释,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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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贵司重视处理的话结果怎么不敢公示一下呢?骗了我的钱都不用付出代价吗?作为消费者拿回我的钱难道不应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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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去哪儿网”电话回复。行为简直胆大包天,态度恶劣。无视法律法规。拒不履行法律依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第23条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相关法律规定对消费者恶意欺诈的行为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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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第23条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相关法律规定对消费者恶意欺诈的行为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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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1月23日21点28分08秒在“去哪儿网”平台下单机票从昆明飞往惠州的航班。平台订单号为:203*********。订单价格为1677元双人。但航司价格单人为700元。客票号:833**********。其中差价被“去哪儿网”平台以消费者未知情况下不合理,不合法收取。以及涉嫌捆绑销售。本人未发现差额前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说会退差额,直到我发现差额情况下联系工作人员才说会退差额。针对以上诉求,我明确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一赔三。“去哪儿网”工作人员拒不答应且未能满足诉求。从始至终都在偷换概念,时而承认问题,时而拒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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