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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四川航空


尊敬的民航局: 您好,我是一名川航的普通旅客,我购买了川航11月27日的3U3121航班,但当日的航班因航空公司原因取消,川航方面为我变更到11月28日,当日又因为天气原因延误取消然而,这会影响我很多的行程安排,但是川航不愿意给予任何的补偿,并表示川航对航班时刻机型均不子保证,这不仅仅侵犯了我们旅客与川航之间的公平交易权,同时此项不合理的规定四川航空公司的责任无限缩小,并且如此离谱的航班变更是对消费者和旅客的极不负责的表现,让旅客增加很多出行的成本,也让我对川航的服务和不正常航班保障十分的失望。希望局方予以监督,并要求川航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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