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出行无良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

- 17378167357
-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 乱收费,霸王条款,强迫消费,默认购买增值服务,涉骗,价格问题,不予退款
- 退款,退费
- 1190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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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本人2024年12月4日在同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网络平台上购买了一张青白江-成都-宜宾的火车票,其中青白江到成都火车票价格13元但被收取高于火车票实际价格的手续费合计20元。成都到宜宾110元的火车票价格也被收取了20元的手续费。本人在该平台上购买该趟火车票时,已经取消所有与本趟火车出行的增值服务,但还是在该商家的不良诱导下通过欺诈隐晦的方式被迫购买了上述增值服务导致被扣费合计40元。 2024年12月6日在同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网络平台上购买一张成都到西藏林芝的飞机票,但该趟航班需要中途中转至西安咸阳且中转时间较长,本人随即进行了机票改签。但该平台在本人改签前未进行有效的提醒,也未尽到提醒义务,导致原本2126元的机票费用最终改签费居然达到1190元实际退款936元。 根据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同城旗下各公司被公示的月均投诉量高达几千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严峻,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依法依规查处制止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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