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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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联系我,电话短信什么都没有,我在明确的说了,商家违法后,微店还是偏袒商家,我接下来,会一直举报微店,偏袒,目前已经像12315,举报微店,明天也会接着电话举报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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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介入,没有人,联系我,直接偏袒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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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微店


商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问微店要偏袒吗?

杂志处于预售期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商家给的公告属于免除自己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的! 2杂志处于预售期,说下架后45天内发货,不是下架就发货,那就是尚未开始印刷发行流向市场,不属于交付的报纸期刊,只是预售商品,所以为什么不给退款! 3 本人未收到货物,且该杂志并非私人定制产品,也不影响该产品二次销售,而我发起退款却被拒绝,属于强制消费者消费,本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益也没有办法被保障,预售且未发货且非定制商品,且没有印刷商品,卖家客服拒绝我正当的退款申请,属于强买强卖,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的正当权利,是一种不合法、不平等的合同和交易,我要求维护我的正当权利,退还我全部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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