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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众点评12.23号预定了2晚2.3-2.5号的酒店,由于行程有变,于12.24号联系平台想申请退款,期间沟通了几次,平台反馈可以申请退订,倒是费用没办法退,在提前1个多月的情况,并不影响酒店二次销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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