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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9月2日在四川娅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学习原画课程,其事先声明不想学了随时可以退于是我就报名了该企业的板绘课程培训。后面因为我是学生,没钱交了,而且没时间听课,想要解约 于是,我于2024年12月28日联系商家解约,并且我不知道我所订的合同是分期付款,是签完合同之后估摸一个月才知道我签的是分期付款的合同。告知需缴纳课时费才能退费,就是2000多块,但是当时那个老师说想退就退,不需要加额外的东西,不需要给钱赔钱,但是我想退的时候却告诉我要按课时补上,并且小程序一个月300都是虚假的,每张图对于新手来说只有5块钱,等于要画60张,很难达到夸大宣传,而且中途介绍中没有跟我说要补课时,要补回去钱, 诱导欺骗消费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同时该公司12月9日和10月10日也存在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退费的违法行为,经查实该公司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应予以处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 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根据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1、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或服务应当具备公众普遍认为其应当具备的功能或质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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