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鸿程数据引诱充值欺诈

- 17379059867
- 梅州市鸿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客服不处理,不予退款,未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三包问题
- 退款
- 5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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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人员通过电话给我加微信,免费办理pos机,过三天收到pos机。 用微信跟我沟通,叫我用身份证和银行卡激活pos机,接着其发一个二维码给我并进去支付596元,再截图发给她,支付完了就会退回给我,本人在其诱导下支付充值开通了所谓的分享推荐官,但款项并没有返还。而对方后续表示通过POS机每消费一万元就可以退回返现金10元,这简直是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我有权要求对方将款项退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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