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比亚迪“背刺”车主!唐旗舰版车主控诉新车迭代太快

友爱喵 发布于 2025年02月15日 22:33
  • 17380065928
  • 比亚迪汽车
  • 比亚迪
  • 唐DM
  • 2025款唐DM-i 1.5T 115km前驱尊荣型
  • 销售欺诈
  • 赔偿,退款,召回商品,换货,退货
  • 0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3-18 11:02:13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比亚迪汽车
回复 02-16 10:14:50

好的,您的信息已收到,感谢您对比亚迪汽车的支持~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2-15 23:43:57

已分配商家 比亚迪汽车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2-15 23:43:57


友爱喵 参与集体投诉 02-15 22:33:54

本人于2024年12月购入比亚迪唐旗舰版,然而仅隔不到2个多月,比亚迪就推出了所谓的"加量不加价"的全新智驾版本,升级了智驾、底盘五连杆云辇且定价与原车型一致。此举对老车主造成以下权益侵害:1.隐瞒产品迭代计划,构成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人员在购车时明确表示"2025款唐 DMI 为年度主力车型,无重大改款",并声称"未央灰色车漆2025年需加价5000元"。然而,比亚迪于2025年2月10日推出唐 DM - i 智驾版,全系标配高阶智驾系统(天神之眼)、自动泊车、硬件升级(增加6个摄像头、4个超声波雷达、2个毫米波雷达、后五连杆等),且未央灰色仍可免费选装。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2.产品快速迭代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智驾版车型以"加量不加价"形式上市,导致原车型迅速贬值。例如,智驾版新增高阶智驾功能、五连杆悬架、云辇﹣C 系统等核心配置,而原车型同步停产,市场价值大幅下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3.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比亚迪销售人员利用消费者对产品迭代计划的不了解,通过限时免费车漆等话术加速清库存,刻意隐瞒即将发布的升级车型信息,反映销售隐瞒新款上市时间。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诉求与建议解决方案。 1.要求比亚迪官方公开道歉,承认销售误导行为,并公布产品迭代计划的透明度机制。 2.赔偿经济损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按车价三倍赔偿;或提供免费升级至智驾版车型的硬件软件服务(如天神之眼、泊车功能等)。 3.完善售后服务:对已购车主提供置换补贴、延保服务或保值回购政策,弥补因产品迭代导致的资产贬值。补充证据与案例支持。 比亚迪官方宣传明确智驾版为"加量不加价",印证原车型配置缩水及快速淘汰的事实。2025款智驾版硬件配置与旧款形成显著差异,直接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机灵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12 16:59:31

本人于2024年12月购入比亚迪唐旗舰版,然而仅隔不到1个多月,比亚迪就推出了所谓的“加量不加价”的全新智驾版本,升级了智驾、底盘五连杆云辇且定价与原车型一致。此举对老车主造成以下权益侵害:1、信息不透明:购车前未获知产品迭代计划,导致在“新款过渡期”购入车辆,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2、产品价值严重缩水:同价位新款车型配置显著提升,致使老款车型在极短时间内二手残值率骤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品牌信任危机:作为支持国产新能源的车主,对贵司“背刺式”升级策略深感失望,极大的损失了用户信任度。提车后仅仅1个多月,比亚迪迅速推出唐智驾版。新车在配置上实现了质的飞跃,新增了“天神之眼”高阶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具备五连杆底盘、云辇C、高速领航辅助、自动泊车、增加摄像头数量等先进功能,同时智能座舱高阶版也大幅提升了车机交互体验。反观老款车型,不仅未享受这些升级,且因新款推出在短时间内大幅贬值。我强烈要求比亚迪正视老车主的诉求,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希望厂家能够为老款车型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智驾系统升级服务,或其他有效的补偿措施,以弥补老车主因配置差异导致的损失,恢复车辆应有的市场价。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6822

累计有效投诉25842453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