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已自主确认完成,原因为已和商家协商一致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购买情况:2025年2月10日,我在淘宝网的Anais阿娜伊斯护肤品店下单购买了一瓶SK-II神仙水和一瓶精华液,订单编号42278*********03440,实付款1666.02元,商家承诺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支持专柜验货。 2. 问题发现:使用过程中,我发现产品质地、气味和使用效果与以往使用的正品有明显差异。2月22日,我将这两件商品送至得物平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均为假冒商品,鉴定报告编号为825******, 825******。 3. 沟通协商:我随后与商家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但商家仅同意退款,外加200元的红包歉意。拒绝支付赔偿金,协商陷入僵局。 二、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按照法律规定,对我购买的假冒商品进行退一赔三处理,退款金额1666.02元,赔偿金额4998.6元,共计6664.08元。 2. 恳请对Anais阿娜伊斯护肤品店的售假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三、相关证据 1. 淘宝购买订单截图,可证明购买时间、商品及金额。 2. 得物平台出具的鉴定报告,明确显示商品为假冒。 3. 与商家沟通协商的聊天记录,证明我已向商家主张权利,商家拒绝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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