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平台对商家监管不力导致消费者多项权益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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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团客服小美
- 美团外卖
- 涉骗,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发票问题
- 赔偿,退款,作出处罚,改善服务
-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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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美团客服小美


2025年2月20日在美团平台联系上门开锁服务,该商家的开锁人员说的价格是60-80元,开锁期间不明确同步价格,结束直接要668元,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事后跟商家沟通开具发票明细,商家让我联系平台客服前台,前台让我联系开锁师傅本人,我联系之后开锁师傅说个人提供名字开不了发票,只能写收据,我咨询12366税务机关客服表示个人提供名字可以开发票,不存在无法开具的情况,侵犯消费者合法凭证获取权、售后服务权。且税务部门反映该商家并未在税务局做相关登记,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平台经营者按法律规定应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平台监管不力,根据电子商务法38条,平台应依法同该商家承担连带责任。美团作为商家的监管平台,如果商家不能提供正确的发票,平台应当对其进行监管。商家无法提供发票的情况下,要求美团给作为监管平台对此次交易付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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