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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天津航空


1、2025年3月25日在天津航空购买4张出行时间为4月7日温州到南通的机票,机票总价格960元,3月26日因行程有变,联系天津航空退票,被告知需要扣除70%的手续费,也就是高达960*0.7=672元。 2、3月26日在购票后第二天,且距离4月7日的出行时间还有11天,退票基本不会影响航空公司的售票,为何收取如此高的离谱的手续费,且70%的手续费完全高于其他航空公司的退费,以民航为例,7天之前退票的,只手续10%的手续费,所以天津航空公司的高退费费率完全属于霸王条款。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里面提到: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4、2023年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如下: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班旅客运输规则》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国内航班的退改签费用将下调,调整后,国内航班退改签收费标准如下:1).在飞机起飞前7天以内申请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5、 综上,我有理由认为天津航空向我收取70%退票费属于霸王条款,且不符合规定!本人最多愿意承担20%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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