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不符合产品说明的质量状况
集体投诉量1
集体处理率0.00%
- G17349632355
-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不符合用户手册
- 赔偿,核定侵权责任
- 待分配

本人与2020年4月28日入住三亚热带天堂鸟巢度假酒店,海拔高度450米,于当日22:14时进行无人机飞行操作,环境夜晚,风速二到三级,在上升高度20米左右时,无人机发生位移,本人以为操纵杆失灵,同时也基于对大疆技术的信任启动了自动返航(起飞后45秒,电量92%)。然而无人机没能自动返航成功,丢失。和大疆沟通后,大疆认为是风速过大,而我未能察觉起飞环境应承担主要责任。我认为当时起飞环境符合大疆《用户手册》和《免责说明和飞行安全指引》中所规定的飞行环境。前者告知消费者恶劣天气请勿飞行,如大风五级。后者中规定为四级及以上,两者规定不同,按照格式条款有利于消费者进行解释,无人机应支持在四级风速中飞行。关于风速测量有官方检测数据,当日风速3—4级。所以飞行器始终在适飞环境下操作,因此飞行器丢失大疆应承担主要责任。
投诉进度补充
@友爱喵2020-05-03
和大疆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但沟通结果不理想。目前投诉至12315并联系相关媒体,如有必要会采取诉讼维权。
@友爱喵2020-05-03
和大疆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但沟通结果不理想。目前投诉至12315并联系相关媒体,如有必要会采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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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投诉 1
- 待分配
友爱喵 参与了集体投诉
20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