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的2021年八月七日的2021武汉mdsk音乐节的票,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首先想要转给好友,经过了解,该场次音乐节既不让转票也不允许退票,我多次通过美团客服以及猫眼客服反馈问题,均被强硬告知无法退货,更无法转让,明显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根据工作人员告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而且这不算什么不宜退货的商品吧,演出开始都还有半个月,又不是这两天的事情,完全不能用时效性来解释,不要跟我扯什么唯一性,入场需要身份证和二维码,你们作废一个二维码很难吗?怎么就不能退了 再则,根据国家出台的法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提到,第二章 不适用退货的商品 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 第六条 下列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第七条 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这些明显都不适用任何演出吧,请猫眼尽快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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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参与了集体投诉
202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