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丰在承运过程中丢失本人相机一台,价值5500元,却告知我只能赔付500元,并在续不跟进,本人催也无济于事!受害者诉求:根据《民法典》第83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833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两条民法典法律规定,顺丰快递在运输途中造成货物的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约定保价金额,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商品实际价值来进行赔付。本人视快递公司属于造成本人财产损失,并且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所以我要求顺丰就我应收的快递造成的损失给予全额赔偿,价值5500元
投诉进度补充
@勇敢喵2022-07-12
最开始对本人撒谎说快递没有丢,让我耐心等待,等待换来的是丢件,而且还不进行应有的赔付,还不及时更进
@勇敢喵2022-07-12
最开始对本人撒谎说快递没有丢,让我耐心等待,等待换来的是丢件,而且还不进行应有的赔付,还不及时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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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投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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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喵 参与了集体投诉
202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