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滴滴出行司机,于2023年3月21日14点55接单的武汉市到孝感市的跨城订单,开始订单之前就在车里和乘客商量好了返程高速费用20元,乘客于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微信转给了我20元,去程高速费22元由我先行垫付然后添加进了乘客的订单中,根据平台规则,跨城订单可以与乘客协商返程费用,不超过去程高速费即可。我的行为完全符合平台规则,然而平台还是判定我多加价议价。两次申诉均维持原判,要扣除我的服务分,扣除后会直接严重影响我之后的接单和收入。平台的这种胡乱判责行为希望得到曝光和解决。附上订单判责截图,平台规则截图,以及去程高速费和与乘客协商一致的返程高速费收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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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投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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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参与了集体投诉
202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