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7日与龙湖冠寓之江门店签署租房合同,约定合同日期为一年,冠寓承诺赠送一个月免租期写到合同里,为此才按照冠遇当时报价签署租房合同,2023年10月13日,接到冠寓之江门店工作人员电话,口述他们整个门店要全部搬迁,需要我们租客重新出去找房租房,承诺未享受到的免租期折现退还,11月底之前退款,为此才相信冠寓签署退房协议,并且还在签署协议之前把冠寓承诺退款免租期事宜写在协议里,要求冠寓在文字上面盖章,工作人员说你先交给我,等章盖好了在给你,心里想这点钱应该不会差,就没在意,11中旬联系冠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冠寓企业微信号回复11月底打款,现在到11月底联系不上人了,没人处理,现在要求冠寓按照承诺退还免租期折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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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喵 参与了集体投诉
2023-12-04